各相关缴存单位及其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数据管理,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中心拟对416个缴存人数为零、封存人数为零、归集余额为零、挂账余额为零的单位账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第三方对此存在异议的,请在2026年9月6日前至中心管理部办理汇缴、补缴、转移或注销登记等相关手续,或通过函件方式向中心(函寄: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0号龙泉大厦19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科)提出异议。逾期未办理或期满无异议的,由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类单位账户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登记416个单位账户清单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8月6日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