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划付业务指南(试行)
发表时间:2025-12-09     阅读次数:

一、事项名称: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划付

二、功能描述:缴存在本地(洛阳)但公积金贷款在异地(目前支持三门峡、济源)的借款人和配偶,授权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洛阳中心)根据其异地公积金贷款还贷金额,按月从本人公积金账户划拨支付至本人银行卡。

三、办理场所:

城市区的,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市民之家(3楼D区)窗口。县(区)由所在管理部办理。

四、服务条件:

申请该业务的缴存职工,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异地(三门峡、济源)中心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申请人在洛阳中心有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

(三)符合洛阳中心其他政策规定。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即可与洛阳中心签订《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划付协议书》(至营业点柜台办理),授权洛阳中心划拨支付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人成功办理委托划付签约后,洛阳中心每月20号将其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拨至还款银行卡,夫妻双方每次划付金额不超过上月偿还的异地公积金贷款金额。

五、办理要件: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的洛阳公积金业务合作银行储蓄卡(Ⅰ类账户)。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与洛阳中心签订《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划付协议书》→异地(三门峡、济源)中心每月向洛阳中心推送申请职工上月还款明细→洛阳中心每月20日向申请人银行卡划拨其公积金账户金额。

七、变更、解除协议。

申请人或其共同还款人其中一方因个人原因需变更、解除协议的,由其本人至办理窗口提出变更、解除申请。每月20日前申请的,当月生效;20日后申请的,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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