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2026〕4号文件,《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离异申请变更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有关规定的通知》(洛房公积金〔2024〕6 号)有效期延长五年,延长期限为2026年1月10日-2031年1月10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