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贷结清证明(采取先还后贷方式的,在办理面签手续时提供)
2.《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联系单》(采取以贷冲贷方式的由商贷银行向借款人出具)。
3.身份证:借款人及配偶、产权共有人(仅限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
4.户口簿: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离婚、丧偶的填写《婚姻状况声明书》(附件2下载填写后上传);
6.银行卡:借款人本人I类储蓄卡(仅限工行、农行和中行);
7.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8.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附件3下载填写后上传);
9.不动产登记记载表(不动产中心出具);
10.不动产登记信息协查授权查询结果告知单(附件4下载填写后上传)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11.《商业性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网上申请仅需上传贷款合同封面、个人信息、房屋信息、贷款金额、期限、抵押及合同签署加章页);
12.《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
13.契税完税凭证;
14.加盖商贷银行印鉴的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还款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所有还款明细);
15.符合《洛阳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条件的人才申请贷款按照相应人才类型提供佐证材料;
16.异地贷款职工(仅限我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异地缴存职工)出示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生成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17.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使用)。
特别提醒:网上申请时请上传电子资料,柜台面签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
附件一:商转公贷款业务所需资料.docx
附件二:婚姻状况声明书.docx
附件三:征信授权书.docx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