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通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20-11-04    阅读次数: 2894


阅读原文:关于全市通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

1. 从2020年11月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跨区域通办,即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提取申请人可就近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局限由某一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 租赁自住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因需要协查提取申请人不动产登记信息,且该业务不在授权银行经办范围,故该服务事项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营业部和县(市)吉利区服务窗口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