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20-10-09    阅读次数: 1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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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1月3日起,本服务事项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营业部和县(市)吉利区服务窗口通办。(链接:关于全市通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


一、事项名称: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适用范围:职工及家庭成员名下(含未满18周岁子女)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住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公租房或商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租赁自住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


三、设立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规定:“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6.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 51353-2019)条文说明,“3.2.1-3.2.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四)《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4 号)规定:第十三条“无房职工租住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包括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申请日之前 6 个月或 12 个月的实际房租支出金额,对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金额由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已售自住住房日期需与申请租住住房提取日期应大于 6个月。”

(五)《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洛房公积金〔2022〕15号)二、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城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上限调整为14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上限调整为1000元;将县城家庭月提取额上限调整为10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上限调整为800元。

(六)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八次会议纪要:...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进行广泛政策解读和媒体宣传,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响应国家“租购并举”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安居和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对多子女家庭实施差异化政策,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限额可上浮50%”


四、受理机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决定机构: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六、申办材料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洛阳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协议》原件。

2. 租金缴纳(收款单位加章)凭证原件。

3.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 提取申请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佐证夫妻关系)。

5. 提取申请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6.二孩及以上家庭的租房提取,还应提供不少于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 18 周岁。

(二)租住商品住房

1. 提取申请人授权审批部门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打印提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2. 提取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佐证夫妻关系);提取申请人为单身的,需签署《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见附件)。

3. 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 提取申请人本人本市的工、建、中、农、交、邮储、洛阳和中原银行的任一委托银行的储蓄卡(Ⅰ类账户)。

5. 二孩及以上家庭的租房提取,还应提供不少于两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 18 周岁。


七、提取额度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

二孩及以上家庭的租房提取限额可上浮50%。

(二)租住商品住房

每半年或一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申请日之前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

提取上限:城市区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4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县城家庭月提取额不得超过1000元,单身月提取额不得超过800元。

二孩及以上家庭的租房提取限额可上浮50%。


八、办理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职工及配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且该贷款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及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对提取受托人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为提取申请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制式委托书,注明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委托书需由提取申请人单位加章,见附件)。

(四)提取申请人应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九、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提取申请人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经办网点提交申办资料。(二)网上办理:提取申请人可登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 http://www.lyzfgjj.com/login.do)办理,详见《网上办理 -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服务指南(图文)》 https://zfgjj.ly.gov.cn/ywzn/grwt/5322.htm。


十、办理流程

(一)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办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

(二)审核:受理机构对申办材料审核无误后,录入相关信息。

(三)决定:工作人员打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交提取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积金业务章。工作人员将单位资料按《…提取通知书》、《租赁协议》或无房证明、租金缴纳凭证、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提取申请人银行卡、提取申请人本人等顺序依次拍照归档。

(四)送达:工作人员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等交提取申请人留存,提取资金应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约定的银行账户。


十一、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十三、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二)电话咨询:0379-12329。

(三)网上咨询:http:// zfgjj.ly.gov.cn/  和微信公众号(lyzfgjj)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二)电话监督投诉:0379-12329。

(三)网上监督投诉:http:// zfgjj.ly.gov.cn/  。

十五、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市区: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7号,市民之家 (3楼D区)窗口 。

         时间:周一至周六09:00-12:00  13:00-17:00

(二)县(市)吉利区: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5:00-18:30(夏季)

                   周一至周五08:30-12:00  14:30-18:00(冬季)

十六、附件

附件1: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提前还贷、手机号码修改)业务办理委托书

附件2:常见问题解答

1. 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会如何处理?

解读: 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有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并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3 至5 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应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有哪些情形,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解读:   根据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我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2. 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且贷款未结清的;3.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4. 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如何理解对多子女家庭实施差异化政策,租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限额可上浮 50%?  

解读:   是指针对洛阳缴存职工家庭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该家庭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满 18 周岁,出台优惠政策满足家庭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多子女家庭申请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还应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示范文本1:    (个人婚姻状况具结书  提取业务 - 附件3 - 个人婚姻状况具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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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文  本2: (     委托书 - 附件   个人提取(提前还贷、手机登记)业务办理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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