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20-04-03    阅读次数: 844

2020年3月26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披露。《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字,客观反映了2019年度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围绕系统扩面建制,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74.48亿元(含年度结息2.98亿元),提取56.0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9万笔48.28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63.92万平方米,实现增值收益3.45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89亿元,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平稳,资金资产安全,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能力及范围大幅提升


截至2019年底,全市实缴单位7252家,新开户单位数804家,净增单位570家。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占比40.53%,国有企业职工占比14.01%,城镇集体企业1.43%,外商投资企业1.17%,城镇私营企业与其他城镇企业26.9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90%,个人自愿缴存及其他占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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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存职工

 

截至2019年底,全市实缴职工57.12万人,同比增长3.14%。其中非本市缴存职工12.29万人,占比21.51%。新开户职工4.76万人,净增职工1.74万人。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占比32.92%,国有企业占比36.08%,城镇集体企业1.13%,外商投资企业3.10%,城镇私营企业与其他城镇企业17.1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0%,个人自愿缴存及其他占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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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缴存职工人员构成基本稳定。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9.57%,中等收入群体占38.85%,高收入群体占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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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存金额

 

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74.48亿元,同比增长11.85%。截至年底,缴存总额553.33亿元,缴存余额222.0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55%、9.06%。人均年缴存额1.30万元,同比增长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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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开户情况

 

2019年,我市新开户职工47623人,同比增长14.90%,其中非本市户口人员14074人。

 

 


二、住房公积金职能作用发挥明显

 

截止2019年末,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331.32亿元,同比增长20.36%。2019年度,19.82万名职工提取119.95万笔56.04亿元,同比增长16.94%,占当年缴存额的75.24%。当年通过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购房面积338.02万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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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8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6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45%,租赁住房占0.7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1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1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79%,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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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9年度我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39万笔,同比增长34.95%,较上年大幅增长。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房消费104.60亿元,购房面积163.92万平方米,有力地促进我市房产市场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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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突出保障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需求

2019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保障主体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主要支持其首次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充分发挥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支持职工购买基本住房的需求。

全年发放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 90(含)㎡以下占16.31%,90-144(含)㎡占72.46%,144㎡以上占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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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低收入占97.64%,高收入占2.36%。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占87.44%,改善性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占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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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障贷款渠道,支持职工刚性购房贷款需求

2019年,为支持我市刚性购房职工的需求,中心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充分发挥公积金政策优势,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贷款合理购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继续推行“公+商”组合贷模式,保障了贷款渠道,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求,提高了职工贷款额度,全力保障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基本需求,大幅减轻住房消费压力。中心启动省内异地贷款政策以来,累计发放省内异地贷款6165笔,省内异地贷款总额10.88亿元,贷款余额7.15亿元。本年发放省内异地贷款714笔2.61亿元,分别占省内异地贷款累计发放总笔数、总金额的11.58%,23.99%。

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48.28亿元,套均贷款额34.73万元,与去年增加6.08万元。

 



4. 减轻住房消费压力,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

2019年,我市购房消费职工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9.19亿元。截至2019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累计达15.02万户,贷款总额353.0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00.12亿元,占缴存余额的90.14%,比上年增加2.94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23.10%, “住房公积金,圆您住房梦”已深入民心,成为职工购房之首选。

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额45万,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期限30年为例,从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贷)和商业银行贷款(简称商贷)的贷款利率、月还款额、应还利息总额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公贷较商贷(基准利率)年利率低1.65%,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计算,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合计少429.84元,如不考虑还款期间提前还贷及利率调整等因素,最终职工可节约支付利息15.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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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借款职工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时,也可登录洛阳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方式灵活、操作便捷,且无违约金、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切实减轻职工支出压力。

 


三、资金管理、增值收益、资产安全及社会效益优化提升

 

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5.35亿元。其中,活期 0.06 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2.08亿元,1年以上定期8.0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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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我市无新增融资。截至2019年末,累计融资额6.4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二)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

 

1. 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69921.08万元,同比增长9.58%。其中,市中心62401.96万元,铁路分中心7519.1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5744.5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0761.26万元,其他收入5.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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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35397.54万元,同比增长9.58%。其中,市中心31787.35万元,铁路分中心3610.19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074.24万元,归集手续费用223.6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85.63万元,其他支出1414.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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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34523.54万元,同比增长9.58%。增值收益率1.6 %,与上年同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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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安全

 

截至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贷款余额2.21万元,其中,市中心无逾期贷款,铁路分中心逾期贷款余额2.21万元。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2019年度,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248.78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5.90亿元,同比增长14.55%,占个人住房贷余额的7.95%。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个人贷款资金安全完整,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截至2019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支持试点经济适用房项目9个,共发放项目贷款额度8.7亿元,保障建筑面积121.60万平米,可解决13511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各试点项目贷款于2016年7月已全部结清,贷款资金本息全额收回。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中心资产状况良好,风险可控、资产资金安全。

 


(四)社会效益

 

1. 2019年,中心向市财政上交管理费用2210.38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887.65万元。累计向市财政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7960.17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促进了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工作,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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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年末结余资金21.89亿元,高于近五年平均结余资金额15.0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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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资金使用效率情况:

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个人住房类消费提取额、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成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19年末, 我市住房贡献率为121.87%,同比增加24.57个百分点。资金运用率为90.14%,同比增加2.94个百分点。全力保障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文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