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解读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8-04-04    阅读次数: 1864

2018年3月29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通过洛阳市政府官方网站和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披露。《年度报告》以规范准确的文字、丰富翔实的数字,客观反映了2017年度中心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执行情况,围绕系统扩面建制,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

2017年,中心实现归集59.70亿元,提取41.4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1万笔28.77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117.41万平方米,带动住房消费48.7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84亿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63亿元,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平稳,资金资产安全,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能力及范围大幅提升

2017年度,中心高度重视归集政策宣传,持续严格行政执法,加大存量企业欠缴催缴工作力度,力推非公企业、新市民开户建制,深入拓展缴存渠道,切实提升汇缴效率,多措并举,确保年度缴存额稳步增长,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和公平性。

2017年5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223号)文件、中心结合洛阳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在征求我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7〕42号)文件,将“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约定事项。结合全省“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在我市城区、县区开展了为期一月、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策宣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缴存单位

截至2017年底,全市实缴单位6260家,新开户单位数708家,净增单位-22家。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28%,国有企业占15.11%,城镇集体企业占1.95%,外商投资企业占1.50%,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21.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26%,其他占14.75%。 

 

201804095ooibjsf3h.jpg


 

(二)缴存职工

截至2017年底,全市实缴了职工52.51万人,同比增长1.35%。其中非本市缴存职工12.49万人,占比23.78%。新开户职工4.11万人,净增职工0.70万人。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1.58%,国有企业占39.40%,城镇集体企业占1.42%,外商投资企业占3.54%,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占13.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9%,其他占8.89%。非公制企业及其他类缴存职工有小幅增长,全市缴存职工人员构成基本稳定。

 

 

20180409zdan94stbn.jpg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1.56%,中等收入群体占48.29%,高收入群体占0.15%。

 

 


  

(三)缴存金额

2017年度,我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额59.70亿元,同比增长13.07%,与2013年的39.11亿元相比,实现五年间年均增长10.53%。截至年底,缴存总额412.26亿元,缴存余额184.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3%、10.96%。人均年缴存额1.14万元,同比增长11.56%。 

 

 

20180409oosgtxi8c9.jpg


20180409umgv12ds6i.jpg


20180409b02mf7rrcz.jpg 

 

(四)新开户情况  

2017年,我市新开户职工41123人,同比下降1.67%,其中非本市户口人员11663人。

二、住房公积金职能作用发挥明显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

截止2017年末,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227.37亿元,同比增长22.30%。2017年度,16.72万名职工提取108.30万笔41.44亿元(含公积金贷款偿还本息),同比增长10.95%,占当年缴存额的69.40%,占累计提取额的18.23%。当年通过公积金提取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00.79万平米。

 

 

20180409o4uwubtyao.jpg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77.2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0.9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70%,租赁住房占0.40%,物业费占0.10%,其它占0.10%);非住房消费类提取占22.8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80%,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0%,死亡占0.90%,其他占4.90%)。

2017年度,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支持无房职工家庭的基本住房消费,简化租房提取要件,扩大该项政策受益面。全年共为1690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合计金额1190.96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8.61%,2.59%,截至2017年末,累计为3140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3356.75万元。

 

 

20180409yyfbo5o722.jpg

 

(二)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受国家房产政策调控及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2017年度我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01万笔,同比下降30.82%,降至五年内最低值。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房消费48.75亿元,购房面积117.41万平方米,有力地促进我市房产市场平稳发展。

 

 

20180409g5mngb3tol.jpg


2.突出保障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需求

2017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主体为中低收入群体职工,主要支持其首次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充分发挥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支持职工购买基本住房的需求。

全年发放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 90(含)以下占24.33%,90-144(含)占65.69%,144以上占9.98%。

 

 

20180409ldl9rw8s0u.jpg


低收入群体占43.34%,中等收入群体占56.32%,高收入群体占0.34%。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占93.23%,改善性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占6.77%。

 

 

201804094qmv36h8rd.jpg


 


 

 

3.拓宽渠道,支持职工刚性购房贷款需求

2017年二季度,为支持我市刚性购房职工的需求,中心于5月下旬出台《组合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等政策文件, 推出“公+商”组合贷模式,拓宽了贷款渠道,提高了职工贷款额度,全力保障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基本需求,大幅减轻住房消费压力。新政推出以来,累计受理申请111笔,申请贷款额3162.30万元,完成发放97笔,共2797.70万元。

2015年,我市启动省内异地贷款政策以来,累计发放省内异地贷款5093笔,省内异地贷款总额7.20亿元,贷款余额4.47亿元。本年发放省内异地贷款610笔1.72亿元,分别占省内异地贷款累计发放总笔数、总金额的11.98%,23.83%。

 

 

20180409xs7a5w0qqc.jpg


 

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28.77亿元,为五年来最低,占当年洛阳市住房贷款发放总额17.58%,套均贷款额28.49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4.减轻住房消费压力,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

2017年,我市购房消费职工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可节约利息支出5.65亿元。截至2017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累计达12.60万户,贷款总额275.2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70.21亿元,占缴存余额的92.06%,比上年减少4.7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达21.95%, “住房公积金,圆您住房梦”已深入民心,成为职工购房之首选。

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贷款额40万,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期限30年为例,从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公贷)和商业银行贷款(简称商贷)的贷款利率、月还款额、应还利息总额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公贷较商贷贷款年利率低1.65%,每月归还贷款本息额合计少382.08元,如不考虑还款期间提前还贷及利率调整等因素,最终职工可节约支付利息13.75万元。

 

 

20180409wogvk09c17.jpg


此外,公积金贷款职工借款期内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结清时,可采用还款银行卡实时扣收、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内扣冲还,或二者结合等模式,方式灵活、操作便捷。职工可充分利用公积金账户资金,且无违约金、手续费等额外支出。点点滴滴、方方面面让利职工,切实减轻住房消费压力。

三、资金管理、增值收益、资产安全及社会效益优化提升

(一)资金存储结构

2017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8.15亿元。其中,活期 0.15 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47亿元,1年以上定期2.8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1.66亿元。

 

 

201804096kp8vxagi5.jpg


 

2017年度,我市无新增融资。截至2017年末,累计融资额6.4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二)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

1.业务收入:2017年,业务收入58940.56万元,同比增长8.50%。其中,市中心 52541.25万元,铁路分中心6399.31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914.3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4021.56 万元,其他收入4.64万元。

 

 

20180409wohyib5g43.jpg

 

2.业务支出:2017年,业务支出共计30508.87万元,同比下降4.70%。其中,市中心26920.92万元,铁路分中心3587.95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7304.3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51.7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547.05万元,其他支出1505.81万元。 

 

 

201804091gtraweokf.jpg


20180409dx87686lma.jpg 

 

3.增值收益:2017年,增值收益28431.69万元,同比增长27.29%。增值收益率1.62 %,比上年同期增加0.20个百分点。与2013年度的21713.36万元相比,增长30.94%,实现年均增长6.19%的较高水平。

 

 

2018040960pu3pewvc.jpg

 

(三)资产安全

截至2017年末,我市逾期贷款额为零。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2017年度,我市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6917.08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15亿元,占个人住房贷余额比7.14%,同比增长16.17%。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个人贷款资金安全完整,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截至2017年末,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支持试点经济适用房项目9个,共发放项目贷款额度8.7亿元,保障建筑面积121.60万平米,可解决13511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各试点项目贷款于2016年7月已全部结清,贷款资金本息全额收回。

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中心资产状况良好,风险可控、资产资金安全。

(四)社会效益

1.2017年,中心向市财政上交管理费用1664.07万元,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318.41万元。累计上缴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96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促进了我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工作,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04098vz7o5bqnv.jpg 

 

2.期末结余资金14.68亿元,于近五年平均结余资金额13.20亿元基本持平。

 

 201804099w1t010api.jpg 

3.资金使用效率情况:

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个人住房类消费提取额成逐年上升趋势,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和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等综合因素影响,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大幅回落。截至2017年末, 我市住房贡献率为101.76%,同比下降37.29个百分点。住房资金运用率为92.06%,同比下降4.72个百分点。指标值有所下降,全力保障了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学、运作高效、资金结构态势优质,整体管理运行水平逐渐增强。

 

 

报告配图23.jpg

20180409h7a70s5c28.jpg 

 

四、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信息联网、数据共享,加强资源整合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业务系统完成升级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规范工作台账,扎实推进系统更新换代工作。

2017年6月,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正式上线,实现全省同行业首家全系统依托云平台部署,各项业务通过住建部资金结算平台顺利发起、落地。

8月下旬,以全省同行业第一家直连方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9月下旬,完成住房公积金容灾备份项目安装部署。11月中旬,通过住建部(厅)联合检查组“双贯标”工作验收,完成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我市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平台全面发展。

2.出台管理办法,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2017年5月,中心出台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使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中心信用信息管理。建立与“信用洛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推出“黑名单”制度,倡导依法缴存、诚信使用,规范管理。

3.简政便民,强化服务,提升效能

2017年度,我市出台《市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证明事项的通知》文件,中心根据文件精神,与房管部门初步建立信息共享,建立沟通协查机制,减少服务对象在政府部门间奔波次数,提高识真辨伪能力,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对涉及住房公积金取消证明事项后的各项业务办理进行规范,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确保“减证便民”政策落地。

(二)紧跟改革步伐,创新完善并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创新发展“互联网+公积金”, 借力互联网、移动媒体客户端,扩大宣传范围、加强政策宣传,重视沟通联络,集民声惠民事。

2016年12月,正式推出新版中心网站。2017年5月下旬正式上线“住建部结算平台”。6月中心核心业务平台正式上线,网厅业务同步推出。实现个人网厅查询功能,10月网厅单位用户培训工作启动,支持部分业务在线办理。截至2017年底,首页访问量、个人网厅注册用户累计分别达20余万人次。

2017年6月创建 “lyzfgjj”微信公众号。借力新平台,累计发送各类公告、服务信息、政策解读500余条。方便广大缴存职工及时掌握最新公积金资讯、熟悉业务办理流程,了解办理业务所需要件,力促各项业务一次性办结,大幅提升公积金业务办理效能。12月正式上线支付宝“刷脸”认证身份,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功能。

(三)重视群众诉求,“12329”客服热线再发力

1.2015年6月中心启用“12329”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截至2017年底,累计受理电话咨询22.67万人次。其中2017年受理9.86万人次,占比43.49%,同比增长17.10%。

2.重视沟通联络,专人及时跟进反馈。110联动和网民呼声乃民心所系,事关中心荣誉。全年受理110联动诉求103起,回复百姓呼声、中心网站、洛阳信息港等网帖共计2760余起,群众满意率均达95%,被市110联动办评为洛阳市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被洛阳网评为“洛阳市百姓呼声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构建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职工多元化需求,切实提升服务品质,全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积金管理工作永远在路上。

五、相关指标解释

1.提取率:指当年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2.个人住房贷款率: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3.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当地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4.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指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组合贷款)支持职工购买(建造)住房的建筑面积。

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指截至年度末借款合同约定到期3个月(含)以上、6个月(不含)以内应还未还贷款本金额与合同约定到期6个月(含)以上未归还贷款的本金余额之和。

6.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指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比率。

7.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指当年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与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支付贷款利息总额的差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计算。

8.当年异地贷款发放额:指当年对缴存和购房行为不在同一城市的职工所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金额,包括用本市资金为在本市购房的外地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以及为在外地购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

9.当年融资额:指当年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所筹集的非住房公积金的各种资金金额,包括使用风险准备金、当地财政资金、其他住房资金、银行授信融资、个人住房贷款不出表的资产证券化融资、跨城市调剂资金等。

10.融资总额:指累计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所筹集的非住房公积金的各种资金金额。

11.融资余额:指截至年度末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所筹集的尚未归还的非住房公积金资金金额。

12.资金运用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与缴存余额的比率。

13.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

14.住房公积金存款额: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额,包括融资资金,不包括增值收益专户存款。

15.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月均缴存余额指当年内各月末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之和除以12。

16.缴存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含)-3倍之间,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

17.贷款职工按收入水平分类:指标口径同上。

18.贷款职工按单职工、双职工分类:单职工、双职工是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使用额度的借款职工人数。

19.当年通过提取支持职工购房金额:包括购房提取金额和还商贷提取的金额,不包括还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

 

 政策文件:洛阳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