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6-07-20    阅读次数: 1310

为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5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中心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树立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在《洛阳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牵头落实内容为重点,以建设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目标,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完善便民服务机制,切实提高中心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全市改革发展服务和住房公积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依法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坚持方便基层和群众,有利于人民群众知晓实情,行使监督权利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熟悉电子政务和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日常工作,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的采集、撰写、报送等具体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

四、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

(一)每年3月10日前在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二)中心的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

(三)中心领导干部分工、职责情况。

(四)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分工及职责情况。

(五)中心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

(六)中心每月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七)优化住房公积金发展软硬环境建设的事项,包括服务设施、服务基本要求、管理制度等。

(八)中心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投诉及追究情况。

(九)服务项目的招投标采购情况。

(十)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执行情况。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关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重要决策事项。

(十二)媒体、网络关注的重要事项和敏感、热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

(十三)缴存职工投诉受理事项的范围及处理的依据、程序、时限等基本业务规定。

(十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十五)监督方式,监督电话。

(十六)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中心党组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通过政府信息报送系统及时上报政务信息,同时做好中心门户网站上专题栏目、政务公开栏目的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制度。疏通信访渠道,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政务公开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