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22    阅读次数: 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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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常见问题解答

1.什么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

解读: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是指在政策实施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指定区域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作为首付款,一次性划转至所购住房对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款监管账户。

2.哪种情形下,职工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解读: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1)本人及其配偶存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且该贷款未结清的;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4)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3.审核过程中,如何对申请人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进行认定?

解读:审核过程中,按照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当地房产数据资源平台查询住房套数认定。申请人家庭农村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范围。即不支持申请人家庭名下第三套住房以该种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4.如何获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解读:获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渠道包括网上渠道和窗口渠道。网上渠道包括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支付宝手机客户端“洛阳公积金”。网厅个人版式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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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

解读:本人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应大于房屋总价款和申请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示例1:李先生及其配偶拟在洛龙区购买一套140平方米的预售商品房,总价款为108.50万元,首付款为32.55万元。

李先生及其配偶均在洛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李先生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为18.85万元,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为15.55万元,李先生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为34.40万元,大于首付款32.55万元。即李先生及其配偶合计可提取金额为32.55万元。

示例2:李先生及其配偶拟在洛龙区购买一套140平方米的预售商品房,总价款为108.50万元,首付款为32.55万元。

李先生及其配偶均在洛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李先生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为15万元,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为15万元,李先生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为30万元,小于首付款32.55万元。即李先生及其配偶合计可提取金额为30万元,其自付部分应为2.55万元。

重要提示:如申请人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应在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足核定贷款额度所需的存储余额。

6.开发企业如何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

解读:开发企业经办人应持《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项目备案表》和对应的《河南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将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新建预售商品房项目动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报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自收到上述材料起2个工作日内,将开发企业的项目报备信息在中心官网专栏发布。

开发企业如有新增预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更新,应按照上述流程及时报备。

7.开发企业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退回?

解读:《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关系被撤销、解除或无效后,开发企业应将已收取的购房首付款中属于上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的金额,按照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逐笔、全额原路径退回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开发企业应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和进账单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款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确认后计入所对应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8.为什么申请人自收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载明的受理日期起至6个月期满,期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进行销户提取?

解读:申请人自收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载明的受理日期起至6个月期满,期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进行销户提取,是为了防止期间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关系被撤销、解除或无效后,已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能够安全顺利的退回至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9.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会如何处理?

解读:提取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并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3 至5 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1下载: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附件2下载: 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项目备案表

附件3下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