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住房贷款问答解读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23-05-19    阅读次数: 1618

一、什么是“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已经抵押的不动产买卖转移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权,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有效衔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二、“带押过户”的适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率先对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住房交易推出“带押过户”业务。

对于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卖方商业贷款未结清住房的、买方使用商业贷款购买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住房的、买方一次性付款购买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住房的“带押过户”业务暂不全面开展,仅接受预约测试工作,待具备条件后再行实施。

三、“带押过户”有哪些申请条件

“带押过户”的申请条件主要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买方应符合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条件;交易房屋卖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交易房屋仅为原贷款机构设定抵押权登记且未设定其他抵押事项;无被查封,无其他限制转移登记及设立抵押权等情形;交易房屋住房贷款偿还正常,不存在逾期、诉讼等情况;买卖双方已达成房屋交易约定,且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登记。

四、“带押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带押过户”是在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资料,即:原抵押权人出具的“带押过户”《同意函》。

五、“带押过户”如何办理?

“带押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卖方持身份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向公积金中心(或洛阳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领取“带押过户”《同意函》→买卖双方按照洛阳市存量房交易流程和要求,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等手续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等申请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经审查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抵押合同办理抵押房屋转移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公积金中心发放贷款贷款优先偿还卖方剩余贷款本金,多余部分发放至卖方银行账户;如贷款金额不足的,由卖方在贷款发放前进行提前部分还款共同申请抵押权注销、不动产转移以及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的合并登记

六、什么时间开始受理业务?

2023年6月1日起,市区管理部(市民之家5楼)开始面向中心城区(老城、西工、瀍河、涧西、洛龙、伊滨)受理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

七、县区能否办理?

各管理部所在县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已开通“带押过户”业务、房屋管理部门已开通存量房网签和资金监管业务的,参照市区管理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