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自中断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2年5月起,持续开展对个人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工作,请涉及单位协助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一)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封存原因为终止 劳动关系)手续满半年以上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或转移业 务。
(二)职工离退休的,提取申请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注销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凭相关申办材料办理住房公积 金提取业务,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清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或离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洛阳公积金提取”、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等网上渠道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窗口办理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提取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 银行卡,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离退休的,提取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到住房公积 金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具有法 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职工无继承人也 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其他事项
(一)缴存单位要对本单位职工的长期封存账户(封存满6个月以上)进行核实,符合个人账户转 移、销户提取条件的,应通知职工本人尽快办理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
(二)个人封存账户登记的身份证件信息有误或不完善的,需职工所在单位填制《洛阳市住房公 积金职工信息变更申请表》,完善身份证件信息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销户提取。
(三)存在一人多户的个人封存账户,需职工所在单位确认职工账户信息并按要求出具《洛阳市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协助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合并或转移业务。
(四)职工申请变更姓名或证件号码的,单位经办人应先在本单位管理户内核查是否存在重名现 象,如有重名或存在一人多户现象的,应核实后办理;无法核实的,应记录在案暂缓办理。
(五)单位已不存在的,职工可凭工作证、失业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退休审批表、社 保缴费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原件,以佐证其与该单位存在缴存关系,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办理封存、转移、销户提取等相关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办 理。
(六)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自然人担保且该贷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 结的、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 储余额。
(七)提取申请人所持本人银行卡应为本市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 银行、邮储银行、洛阳银行和中原银行的任一银行Ⅰ类储蓄卡。
(八)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且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意愿的,本人可申请办理灵活就业 人员缴存。
附件:1.长期封存职工帐户清单.xls
2.窗口办理服务网点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