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21-02-24    阅读次数: 477

2020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直接指导下,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实施,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为服务我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中心充分发挥中心党组和第一责任人的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年初,召开年度会议,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年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召开4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内部审核、规范提取政策等工作,落实法治宣传及聘请法律顾问等事项。组织召开3次公积金管委会进行依法决策,分别审议并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洛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中心主要负责人按照《洛阳市政府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履行推进中心法治政府工作领导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扩面执法集中培训2次,组织缴存单位开展培训2次,参加市行政执法2次。中心在编人员73名,有19人持有执法证,持证率为26%。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按照“管委会决策,公积金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等。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发挥保障作用,全年新增缴存单位853个,新增缴存职工9591人,新增灵活就业缴存人员3600人;共归集公积金72.84亿元,同比增长12.14%,办理公积金提取58.65亿元,同比增长15.81%,为14051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52亿元,同比增长24.93%;实现增值收益3.2亿元,为职工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6月,中心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20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李亚书记对中心上半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刘宛康市长专门做出批示,指出“工作很有成效。望再接再厉,管好用好,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琰君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魏建平也对中心疫情防控和业务创新工作表示肯定和鼓励。

在为民服务上,1月1日,中心开通了“群众家门口的公积金”项目平台,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工商银行洛阳分行、交通银行洛阳分行、招商银行洛阳分行、建设银行洛阳分行先后加入,目前已开通127个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网点,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实现了公积金业务“就近办、马上办、及时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成为中心特色服务的一个新名片。在维护缴存职工权益上,积极联系1个破产清算组,核算破产企业欠缴职工公积金金额,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300余万元,受理职工诉求事项510多人次,均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2名缴存职工为中心送来了锦旗。在信息化建设上,中心主动与省市大数据局对接公积金业务在政务服务手机客户端的部署,借助省大数据局的协调力度,加快了高频次业务向线上办理发展堵点问题的解决。3月,中心简化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手续,经管委会研究将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额由单身700元提高到1000元、家庭1000元提高到1400元,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为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洛安家落户提供金融支持。7月,中心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以“优秀”等级第一批通过了省住建厅的检查验收。9月,中心在全市第一批接入“洛快办”,推动政务服务及便民应用的移动端建设,实现高频便民事项掌上办理,为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业务增加了新的便捷渠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中心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绝不发布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环节入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日常制发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中心规范性文件办理流程,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司法局备案规范性文件,2020年共备案管委会出台的2个文件。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没有出现因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纠错的情况和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扎实推进依法决策工作。中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采取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实行集体议事决策。只有经过集体讨论、通过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才能进入实施环节。进一步完善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强化决策审查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修改、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及时提交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2020年,市公积金中心没有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全体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4个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业务政策有关业务调整事项严格按照“业务政策研究小组讨论、法律顾问审查、主任办公会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和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的程序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确保了公众的参与和决策的社会效果。二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中心与河南卉林律师事务所签订长期协议,聘请其一名执业律师做为中心法律顾问并参加重要的业务和工作会议,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核业务合同文本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2020年6月,中心1名工作人员经司法局审核成为我市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第一名公职律师,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的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中心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等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我市“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中心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细则,进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在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程序和执法监督方式等内容。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3月,中心通过市公积金管委会决策程序修订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并及时在中心网站上公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增加“三项制度”内容、增加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内容、调整与当前实际不相符的内容,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中心借助河南干部网络学院、法律顾问授课等形式,要求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所有在岗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包括宪法、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涉职务犯罪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等内容。此外,中心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等形式,提高了法律岗位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修订印发了《中心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履行主体责任的事项和主体。结合疫情防控和加快推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开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专项以案促改、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以案促改专项行动,中心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精神,能够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中心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做到做到办前有征询、办中有沟通、办后有反馈,代表委员满意率较高。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中心通过设置政务信箱、热线电话、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中心借助12329客服热线、政务信箱等渠道,解答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各类问题,接受投诉。此外,中心积极参加5期“行风热线”,直面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回应市民关切,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标准和方式。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执行中心舆情信息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和各类媒体发布信息,扩大政策知晓度。全年12329热线共接听咨询电话12余万个,回复网上留言1200余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50余件,热线服务实现零投诉,中心连续5年被洛阳网评为《百姓呼声》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优胜单位。二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成立中心行政调解组织机构,由中心业务主管领导牵头,在归集执法科成立行政调解办公室,指定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将相关信息在网站进行公布。将住房公积金执法事项、政策依据、举报投诉电话在市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心网站进行公布,积极受理群众和单位的投诉举报案件。三是深化落实法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法治和业务相结合。在全国法治宣传日、行业宣传月等时机,通过户外政策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电子显示屏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借助报刊、住房公积金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面向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推动普法元素“满视野”、普法效果“满脑海”,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2020年,中心被省住建厅表彰为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

2020年,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专业执法力量不足。中心没有专业的执法队伍;二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三是公积金缴存扩面还不够有力,还有一部分非公企业和新市民群体尚未足额缴存公积金;四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还不够大,部分公积金业务还没有实现网上秒批,现有平台的网办体验还不够便捷,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三、2021年主要工作

新的一年,中心将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开创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局面。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对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二)加强法律法规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通过宣讲会、宣传标语、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

(三)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改进行政决策方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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