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资【2018】31号)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仔细核对,现有一批固定资产已超出使用年限,并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确定,清理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确需处置的资产设备一批,原账面价值736952元。委托洛阳市天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值13091元已上缴洛阳市非税收入专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拨打办公室电话0379-64818909反映。
2020年3月27日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资【2018】31号)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中心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仔细核对,现有一批固定资产已超出使用年限,并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确定,清理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确需处置的资产设备一批,原账面价值736952元。委托洛阳市天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价值13091元已上缴洛阳市非税收入专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以拨打办公室电话0379-64818909反映。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