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务收支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8-09-17    阅读次数: 859

2017年度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二、2017年度决算情况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八、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专业性名词解释

附件:

1. 收入支出决算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财务收支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在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积金归集科、等6个职能科(室)及市区营业部、机关党总部、纪检(监察)室,下辖铁路分中心(副县级)和偃师、孟津、吉利等10个县(市)区管理部, 设总会计师1名。正式编制73人,因业务需要借用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人员96人,实有16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42人。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编制、落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和提取、使用的审批,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制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拟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发放,按照委管会审批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催缴和催建;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告,并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网络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向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并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向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并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的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承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编制73人,实有在职职工70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二、2017年度决算情况

1. 部门2017年度结转和结余78.1362万元,本年收入1938.5361万元,本年支出1779.473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0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7.1179万元。

2.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78.1362万元,本年收入1938.4551万元,本年支出1779.473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7.1179万元。

3. 部门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1938.46万元。比2016年增加了643.855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住房公积金业务平台建设534.98万元以及购买审计软件30万元等项目。

支出总计177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为978.74万元,占55%;项目支出决算为800.73万元,占45%,项目支出中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业务平台建设、办公区墙面和吊顶维修、线路租赁费以及审计软件等项目。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62万元,比2016年减少26.85万元,减少0.07%,主要原因是节能降耗,压缩日常印刷和耗材等方面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总额636.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8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10.3097万元,较之往年,2017年度“三公”经费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同时配合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车出行以及压缩招待费支出:

一是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9.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运行支出,主要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是公务接待费决算1.2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住建部检查、其他地市公积金部门来洛调研学习等支出。               

七、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现车辆保有量为3辆公务用车。

八、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2017年公务接待9次,主要是住建部检查和其他地区公积金中心来访调研,总人数约81人次。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对中心除人员费用以外的所有项目开展项目自评,其计30个项目。

对住房公积金业务平台建设、审计软件项目聘请专家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1. 住房公积金业务平台建设经费预算534.98万元。该项目年初绩效目标是依托洛阳政务云平台,建成基于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覆盖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应用系统平台为目标。重构和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处理模式,建设规范高效的业务管理体系、有效的监管体系;构建住房公积金系统与外联系统间的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全方位、多渠道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体系。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软、硬件设备达到要求,通过了住建部双贯标验收,完成了年度的业务平台建设目标。经绩效评价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和共同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市相关文件的要求,财政资金在支持和引导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高服务质量产生了积极影响,项目管理规范,在数据安全性和共享方面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间。经评议,项目得分为89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2.审计软件项目经费预算26.8万元,该项目年初绩效目标是面向中心归集业务、个贷业务、财会业务、提取业务及日常管理数据,建成风险预警与防控为核心,安全可靠的审计稽核监控系统。经绩效评价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和共同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市相关文件的要求,财政资金在支持和引导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计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促进洛阳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项目管理规范,在数据核实准确性、中间环节查询、资金拨付安全性方面存在改进空间。经评议,项目得分为85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主要用于购置公积金内审软件,通过绩效评价提高中心内审工作效率,提升审计稽核工作水平。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中心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准。

2. 机关运行经费: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河南省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ls)

1. 收入支出决算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