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7-02-07    阅读次数: 3303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在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积金归集科、等6个职能科(室)及市区营业部、机关党总部、纪检(监察)室,下辖铁路分中心(副县级)和偃师、孟津、吉利等10个县(市)区管理部, 设总会计师1名。正式编制73人,因业务需要借用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人员96人,实有16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党组成员5人,副调研员1人),科级43人。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编制、落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和提取、使用的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和催缴、催建及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运行的风险控制和资金安全;负责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研发、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区参加房改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承办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心共有编制73人,实有在职职工73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785.63万元,其中: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1664.07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21.5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78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42万元;项目支出1143.21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为1万;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为12.8万,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相比降低。公务接待费由2016年的4.48万元下降为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不变,我部门现有公务用车数3辆。

 

附表:2017部门预算公开.xlsx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