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财务收支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表时间:2016-09-30    阅读次数: 616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在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积金归集科、等6个职能科(室)及市区营业部、机关党总部、纪检(监察)室,下辖铁路分中心(副县级)和偃师、孟津、吉利等10个县(市)区管理部, 设总会计师1名。正式编制73人,因业务需要借用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人员96人,实有16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党组成员4人,副调研员1人),科级43人。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编制、落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和提取、使用的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和催缴、催建及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运行的风险控制和资金安全;负责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研发、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区参加房改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承办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编制73人,实有在职职工73人,离退休人员12人。

二、2015年度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说明:部门2014年结转和结余11.73万元,2015年度收入976.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6.93万元,其他收入0.02万元。

2、支出决算说明:2015年支出决算97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1万元,项目支出402.42万元。

3、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2015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1.73万元,本年收入976.95万元,本年支出972.5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16万元。

4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38.38万元,较之往年,2015年度“三公”经费有所降低,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同时配合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车出行。  一是2015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二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全部为公务用车维护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当年14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是公务接待费决算6.38万元,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其他地市公积金部门来洛调研、学习等支出。
   三、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准。

2、机关运行经费: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不含人员经费)支出,如按定额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6年9月30日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2.收入决算表.XLS

3.支出决算总表.XLS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7.“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